第五號鋼琴三重奏《幽靈》創作於貝多芬被畫分為創作中期的1808年,他在這段期間寫下大量室內樂。詭異的第二樂章是這部作品會被冠上「幽靈」的原因。有人認為,這是因為貝多芬的學生徹爾尼說過,第二樂章會讓他想起莎士比亞《馬克白》裡鬼魂現身的場景;也有人說,它來自貝多芬有意創作的歌劇《馬克白》「女巫合唱」草稿。
創作於1810年到1811年的第七號鋼琴三重奏《大公》則是因為題獻給好友與贊助人魯道夫大公得名。它可說是貝多芬最傑出作品之一,把三種樂器提升到平等的地位,不再是鋼琴獨大。雖然當時貝多芬的鋼琴演奏水準已經嚴重受到失聰影響,不再有過去的精確性與力度。但是鋼琴家與作曲家莫歇勒斯在首演後之表示,「我能在他的作品裡找到宏偉風格的證跡」。
杭諾‧卡普松、高提耶‧卡普松與布雷利不但是優秀的獨奏家,也是合作室內樂多年的夥伴。他們不只是音樂上的夥伴,更是可以在心靈上溝通的好友。相同的觀點讓音樂充滿自發性與隨意不拘;絕佳的默契則讓音樂自由卻不踰矩。英國《衛報》在評論三個人在音樂會上演出《大公》三重奏時表示,三名音樂家「專心地傾聽彼此,並且留意對方做了什麼。他們的《大公》三重奏⋯⋯有自然、統一而且漸進的連貫性」。
§ 曲 目 §
1-3 貝多芬:D大調第五號鋼琴三重奏《幽靈》,作品70-1
4-7 貝多芬:降B大調第七號鋼琴三重奏《大公》,作品97